發布時間:2022-09-15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三里河13號北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1室、8002室、8012室房產三年租賃權(第六次)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503722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北京市三里河13號北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1室、8002室、8012室 | ||||
出租面積(㎡) | 300㎡ | |||||
出租用途 | 辦公用房(不得經營餐飲、教培及?;沸袠I) | |||||
出租年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無 | |||||
權證信息 | 有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安徽中安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2年1月28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租賃房屋實際面積與公告出租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為準,但租金成交價、履約保證金等均不作調整。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軌道交通置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錦江路458號匯錦深藍國際大廈5樓 | |||||
法定代表人 | 谷一迅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704322702F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金文俊 | 聯系電話 | 89727817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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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鹿城區南匯街道溫州大道2305號溫州軌道交通控制中心19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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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軌道交通置業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2022〕7號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15.2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4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拍賣成交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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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租金實行半年一付,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清。 |
租金遞增 |
前兩年租金不變,第三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礎上遞增1%。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方繳納的競買保證金15.2萬元轉為履約保證金,在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前付清。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承租人須辦理結清各項費用和騰空房產,及時注銷或變更營業地址注冊地址和水電戶名等手續,并經出租人查驗房屋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及確認手續辦結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1、本次出租交易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2、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按1.5元/m2.天的標準收取,今后如有調整,以大樓物業公司規定為準),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由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 |
其他 | 1、出租標的為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大樓部分房產,整個大樓產權單位為中國建筑文化中心,是住建部直屬事業單位,該房產為共有產權無法分割,無法單獨辦理小產權證。 2、租賃范圍:須符合中國建筑文化中心經營業態,承租方應遵守當地政府有關物業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意向承租方需根據自身經營項目充分地進行風險預估,并對物業結構和設施設備、周邊配套環境等現狀及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大樓經營業態進行充分了解。 3、成交后,承租方應于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二) 若承租方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追加一名自然人(65周歲內)作為連帶保證人; (三) 若承租方為企業法人的,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國有企業除外); (四) 意向承租人須提供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 (五)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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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即原承租人騰空后,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并承擔費用;出租人不參與處理承租人與小區業主、業委會、物業等關系,由承租人自行解決處理,并履行相關管理公約;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2、承租人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3、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賃房產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或私人會所。 4、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租賃期間,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租賃房產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5、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6、承租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出租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如因室內電路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火情及觸電情況所造成損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以及電器設備使用不當等。承租方需確保無重大安全責任差錯、事故如有違反上述約定,將須承擔包括出租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7、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8、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及大樓物業公司書面同意,裝修期間不得改變和損壞房屋主體的外觀、承重結構、公共設施等。 9、房產租賃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的,按照《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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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若公告期內沒有產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變更公告條件下,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2個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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